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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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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(xīnqū)人民法院“稻香法庭”党建品牌—— 通了(le)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 六月的田间地头,农作物竞相生长(shēngzhǎng)。乡间两块菜地之间匍匐着(zhe)一条窄长又清晰的小路,“看,这里以前可没路。” 再次回访时,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法官(fǎguān)徐芮珏不禁(bùjīn)感慨起来,那块(kuài)曾经因两家人争抢导致无法正常种植的菜地,如今已挂满鲜嫩的黄瓜。 事情得从南太湖新区(xīnqū)法院“稻香法庭”的一次调解说起。 “当年分地(fēndì)时,老支书可是指着核桃树说这是我家界桩!”高某拿(ná)着泛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说。 “这块荒地一直是(shì)我在清理,那树是我亲手栽的,凭什么说(shuō)地是你的!”牟老汉一双粗粝的手在桌上敲得当当响。 争执声中(shēngzhōng),徐芮珏意识到,这起看似简单的2平方米“边角料”荒地纠纷,实则牵动(qiāndòng)二十载邻里情,更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。 高(gāo)某和牟(móu)老汉(lǎohàn)是同村村民(cūnmín),村头主路一侧是村民住宅,另一侧是田地。而高某和牟老汉相邻的两块菜地正好在主路边。过去二十年,高某的父亲和牟老汉各自在自家菜地上种植。后来,村里主路修整,高某家菜地边多出了2平方米的狭长“边角料(biānjiǎoliào)”荒地。牟老汉跨过高某家菜地,将荒地清理干净,并种上一棵核桃树。 前两年,高某夫妇突然主张核桃树所在狭长地块使用权应归其所有。两家协商无果,高某夫妇诉至法院。因涉及土地纠纷,徐芮珏将第一次调解安排(ānpái)在村附近的“稻香(dàoxiāng)法庭”,这才出现(chūxiàn)开头那一幕。 然而,双方各执一词(gèzhíyīcí),却拿不出精准定位的界碑。 在农村,地与地的边界常以“某块石头、某棵树(mǒukēshù)”做参考。时间长了,地貌变化,边界不清,易引发(yǐnfā)纠纷。 “遇上这种(zhèzhǒng)情况,法条也‘使不上劲’。”徐芮珏深知,这类农村边界纠纷恰如田埂间的野草,只靠法律规定,丈量不了人心的沟壑。若简单(jiǎndān)判决,可能会(huì)引发更大矛盾。 徐芮珏当即决定(juédìng)借助“稻香法庭”与村党支部建立的“支部联调”机制,联动村委会党员干部、有威望的老党员,先(xiān)了解矛盾(máodùn)背后的原因。 原来,高某家住在牟(móu)老汉家后面(hòumiàn),平常出行要经过牟老汉家的(de)弄堂小路。这几年,牟老汉在小路边(lùbiān)筑了个小花坛,高某一家出行稍有不便。一来二去,双方发生口角。高某夫妇气不过,这才诉争那块“边角料”。 “只讲菜地,不能一揽子化解双方积怨(jīyuàn)。”征得双方同意后,徐芮珏带着村党总支书记老沈、老党员调解员王大爷(wángdàyé)走进菜地调解。 核桃树荫下,老沈掏出历史久远的分地底册为调解定调,王大爷(wángdàyé)请双方看在(zài)过去多年的邻里情分上心平气和地谈一谈,徐芮珏立足法律规定与人情乡理,引导(yǐndǎo)双方换位思考。 “你们都(dōu)是二十几年的老邻居,当年(dāngnián)修路时两家还一起让过地呢!”王大爷的话让高某夫妇陷入沉思。 徐芮珏趁热打铁:“法律规定,相邻权利(quánlì)人要依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原则(yuánzé)……” “里面的地能让,但(dàn)得走新路,不能经过我家田埂!”话音未落,牟(móu)老汉抄起扁担在菜地上示意。 这个提议让(ràng)调解峰回路转。 徐芮珏挽起裤腿,接过扁担,在双方菜地相邻处规划出一条“和谐通道”,既避开牟(móu)老汉(lǎohàn)家田埂,又方便(fāngbiàn)高某家耕作。最终,双方约定,诉争地块归高某所有,高某愿意让出部分土地,在相邻处规划小路,牟老汉也主动提出由他(tā)修好小路,供大家使用。 当双方(shuāngfāng)在新立的(de)水泥界碑旁按下红手印时,这对老邻居多年的隔阂在此刻烟消云散。 菜地有了“新路”,弄堂小路也焕然一新。高某(gāomǒu)主动将家里的花盆送给了牟老汉(lǎohàn)。 花坛拆除了,两条路都通了,邻居的“心路”也(yě)顺了。 近年来,南太湖(nántàihú)新区法院依托“稻香法庭”与(yǔ)各村社构建的“支部联调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,通过“党员+乡贤”,系统整合老党员、老干部等在基层治理中的威望优势与实践智慧,建立起常态化联络与联调模式。 与此同时,法院内部也制定以支部“堡垒指数”和党员“先锋指数”为核心的党建“双(shuāng)指数”考核机制,激励(jīlì)党员干警多办案、办难案。 夕阳西下,徐芮珏望向(xiàng)田地深处,在这片希望的田野,“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”不是(búshì)抽象的话语,而是可(kě)触摸的同心圆、能丈量的公平尺、带着炽热初心的司法温度。 来源:人民法院报·4版(bǎn) 见习(jiànxí)编辑:杨鸿(yánghóng) 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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